道路即时处罚系统,不再是超速闯灯照相那么简单

· Sep 24, 2014

未来,你再在路上超速撒欢时给你开单子就不是坐巡逻车的条子了,可能是一个自动执法系统。

现由美联邦政府开发的这款系统,用于在即将到来的联网车时代处理 V2V 通信以及 V2I(车辆对基础设施)通信,它可能就会有上述能力,以更精确地掌握个体车主的位置和速度。

负责这一通信系统的官员称,V2V 和 V2I 通信并不用于执法目的,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上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这一传输系统中并没有足够的数据,将具体的超速行为和个人车主联系在一起。但该机构的最高级别官员说道,其实这一切实现起来完全有可能,消费者很配合,他们接受此类自动执法系统在自己不遵纪守法时设个路障。

「其实在执法层面还有进一步优化这些事情的可能,但如果我们推进地太狠太快,就可能造成某些消费者的反弹,反而不利于它的采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副局长 David Friedman 说道。「技术已经在那了,但我们的初心并不是要粗暴地一步到位,而不关心其他外部影响。」尽管副局长言辞间透露出该技术的采用依然存疑,但至少肯定了它的现实可能性。

技术「太诱人」,不用它臣妾做不到啊

随着记录驾驶者通过固定位置的车牌阅读器的出现,以及收集、存储位置数据的车载 GPS 系统的成熟,隐私捍卫者们意识到对汽车的保护正在日益变少。V2V 和 V2I 通信技术将会不可避免地被引申,用来测定车辆时速,并惩罚那些超速的司机。

「当你可以实时追踪车辆时,要忍住不这么做的冲动简直太难了,」John Bowman 说道,他是全国驾驶者协会(National Motorists Association)通信主管,这是维护交通领域的个人权利的非营利组织。「不管何种程度的交通执法,只要他们有可能实施,憋着不用也太难受了。」

当然,自动执法其实没啥新鲜的。交通灯照相和超速照相已经用来发放交通罚单了。特别是近些年来超速照相机已经相当普及。自 2011 年 10 月以来,使用超速摄像机的直辖市数量已经增加了 52%。

一些尝到这些当代技术甜头的民营企业,早已垂涎 V2V 和 V2I 技术多日。来自凤凰城的 RedFlex 说道,「凭借丰富的实时和归档数据,结合成熟的市政执法关系,RedFlex 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在智能交通领域迅速部署。」

自动执法的未来并不会仅仅依赖于 V2V 和 V2I。NHTSA 八月就 V2V 的研究报告指出,未来会出现追踪车辆更简单、更便捷的方法——将某一驾驶者的信息和车主连接起来。RedFlex 正在测试所谓的「工人守护者」,这是测量两点间距离并计算出驾驶者车速的基于摄像机的系统。目前它正在澳大利亚进行测试,以专门遏制工作区的超速驾驶。另一家位于科罗拉多的激光技术公司(Laser Technology Inc.)正在开发一个原型,使用双激光束系统计算速度,用相机拍摄短视频。

不过,V2V 和 V2I 的吸引力在于系统整体,它有潜力变革整个交通业。通过实时收发其他车辆和交通基础设施的位置信息,该系统将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开解拥堵地区,优化路线,并给紧急救援人员提供信息。

技术的普及

眼下,密歇根大学的官员称,车辆之间的传输并不包含身份信息,这些数据只在短程的局部区域交换,每秒十次,之后大约每隔五分钟清空一次。他着重强调,以目前的形式,V2V 还不能支持执法职能。NHTSA 报告指出该系统并不能提供一个进入车辆的「管道」,进行数据提取。

但,这并不意味着身份识别信息未来也不会添加进这个羽翼渐丰的技术里,因为目前它的缺席至少有部分原因是执法考虑没有纳入进来。Friedman 的前任 David Strickland 就说道,执行层面的东西会一个州一个州地解决。「交通执法是每个州的职责范围;伴随技术和数据的使用,私密性正变得越来越重要。未来,自动执法可能会在技术上行得通,但我认为它不会被消费者接受,我真的不这么认为。」

至少,这种系统对广大旅客来说要做得非常明显才行,就像你在路上,抬头就能看见闯红灯照相系统的警示牌。

在理想情况下,自动执法系统就该如此呈现,这些区域应当公诸于众,并标示清楚,而不是搞得扑朔迷离的,跟车主们捉迷藏。今天是如此,在可能的未来里,当自动执法目标区域涵盖大多数美国道路全天 24 小时无休时,这些指示标志应该会变得愈加复杂。

「可是,单单就实时追踪车辆这点,更大的问题也会浮出水面。现在车牌阅读系统就已经让我们陷入了近似的境地,你可以追踪路网上每辆汽车,24 小时 7 天无休,到了那会儿,个人隐私绝对是比该技术的普及更加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希望人们能够注意到这件事。事实上我们去哪儿做什么都在被严密追踪。要是人们不采取点什么抵抗的话,我只是觉得人们会惊奇地发现,当他们有一天醒来时,会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毫无隐私可言了,一丝一毫都没有剩下。

编译自:Auto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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